路得記第四章: 得贖

2021年12月31日 路得記第四章: 得贖 弟兄姐妹們平安! 歡迎收聽每日靈修Podcast。 今天我們一起讀路得記第四章。 主題是:得贖。 在前面一章,路得聽從婆婆拿俄米的計劃,在深夜下到打谷場上,睡在波阿斯的腳邊,勇敢表白自己願意委身於波阿斯的心願。 波阿斯稱讚路得的品格和選擇,並承諾”我必為你盡了本分”。 第三章最後一節:婆婆說:”女兒啊,你只管安坐等候,看這事怎樣成就,因為那人今日不辦成這事必不休息。 ” 拿俄米和路得對波阿斯的信心沒有落空。 從第四章的經文我們看到波阿斯第二天早上就到城門口與那位更近的親屬面談。 波阿斯信守承諾,付諸行動。 第四章的經文分成兩個段落: 一到十二節的談判讓我們瞭解古代以色列人的民事法庭樣式。 法庭的地點在「城門口」,陪審團是本城的十位長老,民事糾紛的雙方是波阿斯和那位更近的親屬。 法律依據是摩西的律法。 最高法官是神。 3-4節第一個回合:波阿斯陳述案件原委。 拿俄米要賣地,按照律法,至近的親屬有權買贖,按照親屬的親疏關係,那位無名的親屬有更高的優先權,波阿斯排在第二位。 因此波阿斯詢問”某人”,他是否願意買贖。 注意到這位至近的親屬一定是有個名字的,但是因為他不願意遵照神的律法作事,路得記的作者刻意不記他的名字,只說是”某人”。 聽到有利可圖,這位”某人”幾乎是不假思索地回答”我肯贖”。 5-6節是訴訟的第二個回合。 波阿斯提醒這位親屬,按照律法,他在贖回以利米勒產業的時候也要娶死人的寡婦路得為妻,並且所生的後代仍然歸於以利米勒,為以利米勒的家族繼承產業。 聽到這裡,”某人”自私的本性顯露無疑,他立刻翻臉,”這樣我就不能贖了,恐怕於我的產業有礙。 ” 7-10節是在神和見證人面前的判決:波阿斯從拿俄米的手中買贖產業並娶瑪倫的妻路得,”好在死人的產業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鄉滅沒。 ” 11-12節眾民和長老見證並祝福波阿斯: 這裡提到的人名和地名: 波阿斯為路得贖回產業的故事預表了耶穌基督對世人的救贖:   第二個段落13到22節是路得記的圓滿結局。 得4:13 於是波阿斯娶了路得為妻,與她同房。 耶和華使她懷孕生了一個兒子 外邦人路得因著信心成為真正的以色列人。 從世俗的眼光來看,她的生命翻轉,從一個無依無靠的寡婦成為一個幸福的妻子,並且為波阿斯建立家室,為原本的夫家存留產業。 從屬靈的眼光來看,路得的生命軌跡與神的計劃相交,成為大衛的曾祖母,耶穌的祖先。 馬太福音1:5 波阿斯從路得氏生俄備得,俄備得生耶西,6耶西生大衛。 2. 拿俄米的結局 在路得記第一章的結尾,拿俄米心中充滿了愁苦。 路得記1:20 拿俄米對他們說:”不要叫我拿俄米,要叫我瑪拉,因為全能者使我受了大苦。 21我滿滿地出去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 耶和華降禍與我,全能者使我受苦。 既是這樣,你們為何還要叫我拿俄米呢? 路得和波阿斯按照承諾,將所生的兒子拿俄米為養子。 拿俄米因為遠離神而失去家庭,因為神的恩典而重新又有了家。 她的生命從”苦”變”甜”。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