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挪亞的世代 02: 120年的緩刑(創6:3-4)

創世記6:1-8(二)120年的緩刑

(創6:3-4)「3 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4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

重點一,神的忍耐與倒數:聖靈不再與人相爭

人的敗壞:「人既屬乎血氣」。聖經中的「血氣」(或作「肉體」)原文意指人因犯罪墮落,罪性侵入,使人受邪情私慾所影響(參加5:24;弗2:3),在生活各個層面表現出「屬肉體」的惡念與惡行(羅8:13)。這裏人「屬乎血氣」,就是活在肉體的權勢之下,完全被情慾所支配,不再受神的引導與管理。

神的任憑:「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裏面」。原文是「我的靈就不永遠與他相爭」。聖靈在人心裏運行,與人的情慾對抗相爭(加5:17),為要感動人、引導人順從聖靈而行。然而,若人執意行在肉體之中,持續抗拒並消滅聖靈的感動,屢次使聖靈擔憂,人的心就會日益剛硬,漸漸失去對聖靈責備的敏感。因為聖靈不會長久與人相爭(參羅1:24),到了一個地步,神便任憑人隨從自己悖逆的心思而行。這樣的「麻木」,是神審判之前的沉默。

神的寬容:「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120年這並非指人的壽命上限(當時人仍活數百歲),而是指神給予那個世代「最後的緩刑期」,使人在洪水審判臨到前,仍有悔改歸向神的機會,而且這期間,還有挪亞建造方舟並傳道。這恩典時期,顯出神豐富的恩慈、寬容與忍耐(羅2:4)。然而,若人心剛硬,不肯悔改,這段恩典的時期終將結束,所積蓄的便是神在審判之日要顯明的震怒(羅2:5)。

默想:許多時候,人沉溺於罪中之樂,因未立刻遭受明顯的後果,便誤以為神的警告不足為懼,甚至以為可以繼續照常生活、無需改變。結果,他們將神所賜悔改的恩典時期,錯當作放縱情慾、任意而行的機會,毫無警醒。這樣的心態,極為危險,因為神的忍耐並非縱容,悔改的機會也不是無限期的寬容。

重點二,暴力的巔峰:英武有名的虛空

那時候有偉人在地上」:「偉人」:英文翻譯為giants(巨人),原文「拿非林」the Nephilim,其字根意為「墮落」,「倒下」,可理解為「跌倒者,墮落者」,可能暗示這些人是墮落的、侵略性的、暴力的,甚至擁有壓制他人的力量。也有解釋認為他們身形高大、異於常人。

後來神的兒子們和人的女子們交合生子,那就是上古英武有名的人。」這些雜婚所生的後裔,不但英勇,而且在墮落世界中「有名聲」,表示被社會認可。可能是戰場上的英雄、貴族、富豪,或是奴役他人、建立勢力的壓迫者。他們是洪水前那個充滿戰爭、掠奪、放縱與奢華時代的強者。

對這兩類人的身份,學者有不同的理解。

  • 有學者認為「偉人」與「英武有名的人」是同一群人。
  • 也有學者主張,當神的兒子們與人的女子們結合時,「偉人」已存在,他們所生的後代成了與這些偉人相似的「英武有名的人」,在軍事、財富或權力上出類拔萃,卻因道德敗壞而聲名狼藉。

雖然我們無法確定「偉人」和「英武有名的人」的具體身份,但從上下文可以明確看出,他們不是敬虔之人。說明了當時的社會價值觀已經完全扭曲,人們不再追求「與神同行」(如以諾),而是崇尚肉身的強大與地上的權勢。這是一個「強者為王、毫無公理」的時代。

小結:「全地敗壞」的廣度與深度。當「美貌」取代了「敬虔」,當「人的名聲」取代了「神的名」,當「暴力」取代了「與神同行」,人類就完全降格為受慾望驅動的「肉體(血氣)」。這群「英武有名的人」正是那個時代集體墮落的縮影,說明了為什麼公義的神必須介入並施行審判。

默想與回應

珍惜聖靈的提醒:「與人相爭」是神的恩典。當我們犯罪時感到不安、糾結,那是聖靈還在我們裡面工作。在你最近的生活中,聖靈曾在哪些事上提醒、責備或攔阻你?你通常如何回應這些內心的掙扎,是立刻順服、選擇停下,還是一次次壓過良心,直到聲音變得微弱?

禱告

親愛的天父,感謝祢沒有立刻按人的罪施行審判,而是仍以忍耐與恩典給人悔改的機會。主啊,求祢保守我們的心,不輕看聖靈的提醒,也不把祢的寬容當作放縱自己的理由。當我們裡面仍有不安、掙扎與責備時,幫助我們願意立刻回轉、順服祢的聲音,不讓心一次次變得剛硬麻木。也求祢使我們不被這世界對名聲、能力與地位的追求所吸引,而是渴望成為與祢同行、敬畏祢的人。願我們珍惜祢仍向我們說話的時刻,在恩典的日子裡真實悔改,活在聖靈的帶領中。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