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的第一宗謀殺案03: 神向該隱追討殺人的罪債 (4:10-12)

創世記4:8-16(三)神向該隱追討殺人的罪債 

(創4:10-12)10 耶和華說:「你做了甚麼事呢?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 11 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 12 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問題二:「你做了甚麼事呢?」 

在該隱推諉責任之後,神接著提出第二個問題,再一次給他回轉的機會。這句話與創世記 3:13 神對夏娃的提問完全相同:「你做的是甚麼事呢?」這不是神不知道,而是對人良心深處的追問,催促罪人面對自己所行的惡。人或許能向人隱瞞,卻永遠無法向神遮掩,因為神早已看見該隱對亞伯所做的一切。 

真相的揭露:「你兄弟的血有聲音從地裏向我哀告。地開了口,從你手裏接受你兄弟的血。」 

即便該隱選擇沉默、不肯承認,亞伯所流的血卻沒有沉默。雖然當時四下無人,沒有人看見,也沒有人聽見亞伯的呼救,該隱也一字不提,但亞伯的血卻向神發出哀聲,直達神的耳中。 

聖經多處清楚指出,人的罪惡與受冤屈者的呼聲都直達神面前,祂絕不忽視世上的不義。無論是所多瑪、蛾摩拉罪惡滔天所引發的哀聲,帶來神公義的審判;或是以色列人在埃及受苦時的歎息呼求,促使神差遣摩西施行拯救;又或是新約中被虧欠工錢之工人的冤聲,進入萬軍之主的耳中,都顯明神既是垂聽者,也是公義的審判者。祂看見罪惡,聽見受壓迫者的哭聲,並按著祂的公義與憐憫施行審判與拯救。這也說明,在神面前,沒有任何隱藏的罪,也沒有任何被忽略的眼淚與冤屈。 

主耶穌責備法利賽人時,提到:「從亞伯的血起,直到撒迦利亞的血為止」(路11:47–51)。亞伯是聖經中第一位為義被殺的人,也是人類歷史第一宗謀殺案的受害者;而撒迦利亞則代表舊約末後被害的義人。按猶太人希伯來文聖經「塔納赫」的編排,這正對應從《創世記》到《歷代志》的全卷舊約,表明整個歷史中所有為義受害之人的血,都在神的記念中,也揭露宗教領袖所承接的是一條殺害先知與義人的血路傳統。 

然而,到了新約,耶穌所流的血帶來了全然不同的信息與果效。正如希伯來書所說,祂所灑的血「比亞伯的血所說的更美」。亞伯的血向神呼喊的是對罪的審判與公義的伸張;耶穌的血所宣告的,卻是赦免、和好與救恩。亞伯的血揭露罪的可怕,基督的血則親自擔當罪的刑罰,為罪人立下新約,使我們得著赦罪與新生命的盼望,並能坦然來到神面前。 

宣判:「現在你必從這地受咒詛。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 

這是聖經中首次清楚記載「人本身」被咒詛。在創世記第三章,亞當犯罪後,是「地」因他受咒詛,長出荊棘和蒺藜;但在這裡,咒詛直接臨到該隱這個人身上,包含兩個層面。 

一,「你種地,地不再給你效力」。字面意思是「地不再把它的力量給你」,表示該隱失去了對土地的治理能力與影響力。曾經讓他耕種出產百物的土地(adâmâh),如今因被兄弟的血所玷污,不再替他效力,也不再為他結出果實。過去他靠耕作維生,如今無論如何努力,都再難有收成。 

二,「你必流離飄蕩在地上」。這裡用了兩個帶有「漂泊、無定居所」之意的希伯來詞,形成強烈的疊加語氣,描繪他將成為一個無根、無家、無所歸屬的人。這裡的「地上」(ereṣ)不只是原本耕作的土地,而是整個大地,表示他不只是失去一塊田地,而是在全地成為流亡者。他失去了歸屬與方向,在人間成為異鄉人,也在神面前承受隔絕的後果。 

屬靈反思 

該隱的墮落並非一夕之間,而是一條逐步滑向深淵的過程:他先是無視神出於慈愛的警告,任憑潛伏的罪進入心裏,從嫉妒演變為忿怒,最終走向謀殺,事後又否認責任、推諉卸罪;他原本仍有悔改歸向神的機會,卻選擇逃避與拒絕,結果與神隔絕、全面失落。 

從他所承受的刑罰中可以看見,該隱雖然除去了自己眼中的「對手」,卻同時失去了原本被託付的地業與位置、工作的果效與影響力,也失去了與人的關係、與神的和諧,甚至失去歸屬與立足之地;他本是耕地之人,卻成了被土地拒絕的漂泊者,本有家園,卻因罪被逐,孤獨流離於全地之上,所承受的不僅是外在無根的流浪,更是靈魂深處永不得安息的飄蕩。 

禱告 

親愛的天父,求祢憐憫我們,幫助我們覺醒,當我們活在罪中卻不肯悔改時,常常落入屬靈的枯乾與飄蕩之中,服事失去力量,生活失去方向,心裡也失去平安,與祢、與人的關係漸漸疏離。求祢光照我們,使我們看見罪從來不能帶來真正的得著,反而奪去祢原本所賜的祝福與安息。主啊,求祢吸引我們回轉歸向祢,賜我們一顆願意悔改的心,使我們的生命重新得著力量、方向與平安,再次活在祢的恩典與同在中。奉主耶穌的名禱告,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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